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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食安办来梅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督导

发布单位: 发布时间:2017-11-06 10:04:14 浏览:loading

省食安办来梅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督导

  

1123日,为了解掌握各地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的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着力解决农村食品市场监管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省食安办副主任、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吴圣明率队到我市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督导,张晨副市长、市食药监局局长黄国良、五华县县长吴晖及兴宁市政府、市农业局、市畜牧兽医局等市、县迎检相关人员陪同检查。

省食安办督导检查组查阅了梅州市、兴宁市、五华县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相关资料,现场检查了兴宁市水口镇粤客隆百货商店、兴宁市水口镇兰兴饭店、广东宝兴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兴宁市鸿成食品厂、五华县特殊学校等食品经营主体,重点检查畜禽水产养殖企业标准化养殖、健康养殖措施的执行情况、生产记录制度落实情况;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获证情况;学校食堂持证经营情况、人员制度、原辅料管理、食品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环境卫生、日常监督检查情况;食品销售单位食品销售者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情况;小餐饮店持证经营情况、原辅料管理、食品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环境卫生等情况。每到一处,省食安办督导组都详细了解企业和单位的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

 

检查督导过程中,吴圣明对我市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我市进一步完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了具体建议。他要求,梅州市一要直面问题,坚定信心;二要长抓不懈,将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三要通力合作,完善机制。他强调,市、县食安办要梳理总结经验,构建全方位、全链条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明确监管职责,构建三级网络,强化督导检查,继续发扬优势、弥补不足,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提升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水平和能力,切实规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净化农村食品市场环境。(食品经营安全监管科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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