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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梅州市食品安全示范街公示

发布单位: 发布时间:2017-12-08 15:05:36 浏览:loading

  根据《关于印发梅州市食品经营食品安全示范街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梅食药监餐函[2016]97号)要求,对照梅州市食品经营食品安全示范街考评标准,经示范创建单位申报、县级食品安全示范建设工作办公室审核推荐、市食品安全示范街考评专家组现场考评,兴宁市兴田街道南坛路、大埔县湖寮镇内环西路2个单位被评为2017年梅州市食品安全示范街,现进行公示。

  如有异议,请书面形式反馈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经营安全监管科,联系电话:0753-2187183。公示时间:2017年12月08日至2017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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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1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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